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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投诉件办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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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投诉件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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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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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口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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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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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6 |
屏南县效能投诉中心
二00九年七月二日
2009年1-6月份屏南县机关效能
投诉中心办理投诉案件情况一览表
编号:1
投诉人:杨爱秀
投诉对象: 路下派出所
投诉事项: 其弟弟被人打
受理时间:2009年1月7日
受理单位:本中心
办理结果:
本中心接到投诉,及时组织人员到路下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据路下派出所反馈:
2004年12月15日14时许, 路下乡风林村杨声辉路下派出所报警称:于2004年5月至6月间在路下村被路下村民游怀顿殴打。
经调查:2004年5月至6月中旬,杨声辉与屏城乡郑月花同在屏南县长桥镇打工。杨声辉返回路下村时,郑月花便与杨声辉一同回到路下乡风林村,并在杨声辉家住了一个星期直到郑月花丈夫郑联养、外甥游怀顿找上门来郑月花才被其丈夫带回家,并要求杨声辉赔偿郑月花在风林期间,家属到古田等地寻找其下落的花费开支叁百贰拾柒元,经杨声辉一方同意后游怀顿分两次从杨声辉父亲手拿到了叁百叁拾元,在要钱过程中游怀顿与杨声震发生争执。(杨声辉与郑月花的关系、杨声辉被殴打、杨声辉与杨声震伤情无法认定)
派出所受案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同意,于2004年12月23日晚召集双方当事人、风林村委会成员在风林村支部书记杨福毅家对此案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甲方游怀顿赔偿乙方医疗费叁百叁拾元,钱款当面一次性付清,全案调解终结。2005年4月份, 杨爱秀认为违法行为人游怀顿赔偿的医疗费用太低,又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编号:2
投诉人:群众
投诉对象:古峰花亭街电子游戏厅
投诉事项: 古峰花亭街电子游戏厅无证经营
受理时间:2009年1月3日
受理单位:本中心
办理结果:
本中心接到投诉,及时与屏南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联系,据屏南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反馈:
屏南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屏南县工商局古峰分局联合执法,于2009年1月5日下午在古峰镇花亭路8号民宅查获无证经营电子游戏室一家,现场经营电子游戏机计18台。其中:普通电子游戏机9台,动感大型子游戏机3台,违规子游戏机6台。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证据登记保存电子线路板12块,暂扣违规子游戏机6台。此案正在调查之中。
编号:3
投诉人:陆代金
投诉对象:屏南县建设局
投诉事项: 反映屏南县建设局强行将投诉人的菇棚及猪圈拆除,要求赔偿。
受理时间:2009年2月5日
受理单位:本中心
办理结果:
本中心接到投诉,及时组织人员到县建设局调查了解情况,据屏南县建设局反馈:
陆代金,农民,汉族,系屏南县古峰镇长汾村村民,其承包的俗称“后山垅”处的责任制在城市规划区内。陆代金在后山垅处搭建的菇棚、猪圈属临时建设,未经建设局批准擅自修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屏南县宝洋开发区因城市建设改造需要,需对陆代金的临时搭盖进行拆除,多次与陆代金进行协商解决,但陆代金都不予配合,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屏南县建设局于2008年12月18日对陆代金位于后山垅的临时建设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陆代金于2008年12月21日前自行拆除位于后山垅的猪圈。而陆代金户并未自行拆除,2008年12月23日县建设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因陆代金把年事已高的岳母安置于猪圈内,在无法将老人家安全转移的情况下,建设局工作人员只将猪圈部分进行强制拆除,不存在陆代金所称不顾其岳母死活之说。
城区规划建设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希望广大群众加强法律意识、公共意识。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城区规划建设会走上良性轨道。
编号:4
投诉人: 古峰一小教师郑长绪
投诉对象: 屏南县古峰第一小学校长
投诉事项: 反映教师津补贴没有兑现
受理时间:2009年3月11日
受理单位:本中心
办理结果:
本中心接到投诉,及时组织人员到县教育局、古峰第一小学调查了解情况,据古峰一小反馈:
一、基本情况:屏南县古峰第一小学,现有在职教师66人,退休教师26人,共计92人,按财政预算每月津补贴需6.1万元,但县财政只拨补4.5万元,差额1.6万元需由学校自筹。
二、县財政以2004年-2008年学校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总额平均数来测算学校所需负担津补贴费用,而这总额底数是包含学校当时可以收取的学生借读费用等,所以学校应承担1.6万元资金。
三、根据(闽財[2008]47号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借读费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因此,学校没有资金收入,无法负担这笔费用,所以才拖欠教师津补贴。
四、经调查核实该校2009年1月份的教师津补贴已兑现。
编号5
投诉人: 陈怀德
投诉对象: 县粮食局
投诉事项: 要求申领其妻子林美如医保证卡
受理时间:2009年5月16日
受理单位:本中心
办理结果:
本中心接到投诉,及时组织人员到县粮食局调查了解情况,据县粮食局反馈:
陈怀德同志要求粮食局办理其妻子林美如医保证卡,我局办理其卡依据(2005)13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林美如同志于2001年3月13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费6050元,现扣除至2007年12月止合计(82个月乘每月25元)2050元,应收回剩余金额4000元方可参保领取医保证卡。以下附(2005)13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全文如下:
屏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2005)13号
2005年12月20日下午,县政府陈辉县长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已破产、关闭、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的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即已按屏政[1998]综104号文件规定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费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会议听取县政府林如屏副县长对有关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好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有关部们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妥善解决好医保政策调整后产生的问题,真正做到让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会议议定:
一、参保办法。退休人员将已一次性领取的医疗费及补助费总额按每满一个月(计算时间即从一次性领取的医疗费及补助费当月起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上月止)扣除25元作为退休人员包干使用的医疗费,而后将剩余的医疗费及补助费上缴其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由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参保:(1)退休人员参保时由企业的主管部门按上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次性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10年医保费,不足部分由该企业主管部门在其剩余的资产盘活资金中解决,如果原单位没有资产的由县财政在全县存量国有资产盘活资金中统筹解决,(2)退休人员参保六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待遇。
二、根据自愿参保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通知退休人员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参保,逾期将视同自愿放弃,不再办理。退休人员如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应向主管部门写书面承诺,视为放弃参保权利。
编号:6
投诉人:张传武等20户
投诉对象: 屏南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投诉事项:要求尽快给予办理宅基地准建手续
受理时间:2009年6月18日
受理单位:本中心
办理结果:
本中心接到投诉,及时组织人员到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调查了解情况,据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反馈:
1994年根据县政府和一期城改指挥部的决定,为开通西环路及解决部份困难教师建房用地,经上级政府批准,由一期城改指挥部牵头,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配合,按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统一征用长汾村土名洋中深集体土地101.16亩。按当时征用土地的有关政策,除给付正常的征地费、粮食差价补助费外每征用一亩地留成10%的安置地。由城改指挥部在洋中段统一规划安排留成地,按留成地的总面积分为前排33%,后排67%的标准,安排给村民的留成地6903㎡。(其中含部分佳垅城改征地户安置留成地)并按实际建筑面积53元/㎡报批手续费,总计约36万元。但该费用仅为办理用地批准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费用,不包括“三通”配套设施建设费。
多年来,我公司已完成佳垅一区、三区留成地的用地批准书的报批,但由于对城市配套费的收取存在疑义,规划许可证也一直迟迟未能办理。而本次洋中居民反映的证件未办理的情况属实,造成原因主要是留成地面积短缺。当时洋中留成地应安排6903㎡,实际安排6600 ㎡,现短缺303㎡。短缺的主要原因有:其一,征地户陆泽辉兄弟应安排留成地193.83㎡,其中:前排58.15 ㎡,后排135.68㎡,未计入洋中段留成地总面积内;其二,分配给村民的留成地以原有的生产队为基础,按每宗地60㎡为基数分配给各征地生产队内自行组合调整,各队不足一宗的尾数未进行结算清楚。据目前统计结果,此项留成地短缺面积为109.22㎡,其中前排81.42㎡,后排27.8㎡,合计教师新村留成地前排短缺139.57㎡,后排短缺163.48㎡。
一期城改遗留问题于1998年开始移交至房地产开发公司,但留成地分配至征地户尾数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清楚,因此有些事情拖到今日。现有部份村民因留成地至今未结,常到指挥部及房地产公司来问责。在县委、政府要求加快西环路沿线宅基地建设的大原则下,建设、国土等部门进行了催建,但由于上述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影响了动工建设。根据上述实际情况,我公司已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将相关解决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请示明确规划证收费标准,及时补办以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以利民心安定、建设顺利,现留成地办证事宜正在协调中。
本次反映的情况,我公司已责成办证人员切实调查,其中部分用户不属于留成地用户,系向我公司正常购地建房户,且该部分用户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至今未提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材料,造成我公司不能申办。
屏南县效能投诉中心
二00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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